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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小池人 关于城镇最低收入、低收入家庭申报廉租住房公告

2021年11月09日 16:44     小编:房小妹          点击:20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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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城镇最低收入、低收入家庭申报廉租住房

公  告

      根据《黄梅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(梅政规【2019】1号)有关规定,结合小池镇实际情况,现将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(一)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申请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1.具有申请地城镇常住户口;
2.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;
3.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(人均面积低于15平方米);
4.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。
(二)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1.具有本县非农常住户口或城镇社区常住居民户口;
2.民政部门认定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;
3.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(人均面积低于15平方米);
4.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。
二、申报方式和要求
申报时间:2021年11月8日—2021年11月22日。
申报材料:申请书;户口簿;家庭成员身份证;婚姻状况证明;无住房证明;房屋租赁合同;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结果报告;社区审核意见。
申报要求:
1.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实行动态化管理。2020年-2021年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纳入本次申报范围,逾期未进行重新申报的,将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货币补贴。
2.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。
3. 申报人所在社区对本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申报意见。
受理部门:小池滨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
办公地址:小池镇五环路镇政府西侧综合楼215室
联 系 人:毛小萍、吴丹
联系电话:0713-3419987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小池滨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

2021年11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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